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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聘2020-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4-28 来源:


各位教师、学生社团:

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,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在社团建设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,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、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<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教党〔202013号)和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(附件1),现开展2020-2021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选聘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
一、选聘范围

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

二、岗位设置

每个学生社团原则上配备一名指导教师,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2个学生社团。

三、选聘条件

1.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;

2.为人师表,品德高尚,关心并乐于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;

3.具备较强的管理沟通能力,掌握该学生社团的相关专业知识;

4.自愿接受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;

    5.必须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,受聘一学年期间能投入

时间精力履行指导责任,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;

6.其中思想政治类和公益爱心类社团的指导教师必须为中共党员。

四、工作职责

依据《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》和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,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切实履行以下职责:

1.贯彻落实学校党委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求,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,紧密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生社团的管理指导工作,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,把握社团发展正确方向,加强社团成员思想政治教育。

2.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,对学生社团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,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培训、专业研习、财务规范、资产管理、换届交接等事项。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,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,定期对所指导社团工作进行总结,对学生社团所有活动进行可行性、安全性论证,并完成一级审批;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社团大会,至少参与1次社团活动。

3.管理和指导学生社团所属网站、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管理和指导,积极培养社团成员的网络文明意识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。

4.及时发现掌握、指导整改社团建设、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并向学校学生社团管理指导委员会报告。

五、考核与激励

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以工作职责为依据开展,按照评分标准执行,在学生社团统一年审注册前完成。对于考核未通过的将参照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相关管理要求执行。

六、选聘程序

1.615日前,按照“社团聘教师,教师选社团”双向选择的方式,初步明确社团指导教师名单;

2.62216:00前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将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表》(附件2)电子版发送至xtw@ustc.edu.cn,纸质版交至大礼堂二楼北侧校团委206办公室;

3.623日起,校学生社团管指委对指导教师候选人进行整理、调整与审核;

4.7月上旬,正式确立聘用关系,全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情况报人力资源部备案,执行后续考核与激励工作。

七、工作通联

校团委凌辉,63607726lh1226@ustc.edu.cn


    附件1: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.docx

    附件2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表.docx

         附件3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9-2020学年学生社团名单.xlsx



校学生社团管指委

202042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