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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9-2020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0-04-28 来源:



各指导教师、学生社团:

为充分调动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对社团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根据《中共教育部党组、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<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教党〔202013号)和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(附件1)等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开展2019-2020学年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工作考核,具体要求如下。

一、考核对象

2019-2020学年聘任的学生社团指导教师

二、考核内容

    根据指导教师对学生社团组织建设、活动管理、业务指导和培训等方面指导情况进行考核,具体内容如下:

1.加强学生社团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在意识形态等政治安全领域未出现问题;

    2.重视学生社团组织建设工作,对社团总体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进行指导;

3.认真做好学生社团活动过程化管理,对学生社团所有活动进行一级审批;

4.关心学生社团成员成长及换届工作,每学期至少参加1次社团大会;

5.指导学生社团活动规范化开展,每学期至少参与1次社团活动。


三、考核方式

考核采用百分制,由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、学生社团评价共两个部分组成。

1.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评(70分)。指导教师结合年度工作指导情况,填写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自评表》(附件2),对本年度指导学生社团的情况进行自评,并提供不少于500字的履职自评材料,材料包含且不限于履职情况介绍、工作支撑材料、指导社团发展建议等内容。自评成绩由校学生社团管指委协同社团共同核实后,给予最终自评分数。

2.学生社团评价(30分)。各学生社团认真组织开展指导教师评价工作,校学生社团管指委根据各社团总人数随机抽取不少于50%的社团成员开展评议。

3.考核工作组评审。考核工作由党委学生工作部、人力资源部、教务处、财务处和校团委牵头组织,根据指导教师自评表和指导教师履职自评材料,结合学生社团评价分,综合认定考核结果。

四、考核时间安排

1.各指导教师请于6116:00前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自评表》和履职自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tw@ustc.edu.cn,纸质版交至大礼堂二楼北侧校团委206办公室。

2.各学生社团根据校学生社团管指委的要求,完成学生社团对指导教师的工作评价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3.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工作组完成考核工作后,最终考核结果提交人力资源部备案。


五、激励措施

1.学校将对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指导教师予以工作认定。

2.考核结果将作为能否继续履职的重要依据。

六、工作通联

校团委凌辉,63607726lh1226@ustc.edu.cn



附件1:《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》.docx

附件2: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考核自评表.docx



校学生社团管指委

2020428